于大宝(1901-1965),中国著名教育家、学者和政治人物。他出生在山西省长治县,是中国教育事业的“先锋”之一。在他的努力下,中国教育系统实现了快速发展,为当代中国教育事业的巨大贡献。
于大宝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后又赴欧洲留学,学习西方教育思想和方法。返回中国后,他在上海高等师范学校任教,并积极推动中国教育改革。1934年,他担任了中国教育部长官,负责制定《国民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标志着中国教育事业的新阶段。
于大宝的教育理念是“以人为本”,强调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自由选择。他还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促进了中国教育系统的整体发展。同时,他也关心教育的国际交流,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教育合作和交流。
于大宝逝世后,中国政府对其功绩进行了高度评价,并将其列为“中国教育家”之一。他的思想和成果继续影响着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当代中国教育事业的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