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7月,李学鹏因罪行累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年10月,他在福建省宁德地区的一个劳改团队服役。然而,由于他在劳教期间表现良好并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因此他的刑期得以提前释放。李学鹏于1961年回到上海,并很快加入了当地的工联,开始了其政治生涯。
李学鹏被派往宁德地区劳动改造。他的工作环境艰苦,他不得不清晨四点钟起床,以便在日出之前开始劳动。在劳教期间,李学鹏遭到同伴们的猜疑和迫害。他所担任的一切职务都被剥夺,连带着他还要承担其他人的工作。这种情况让他感到绝望。在一次事故中,他受了重伤,被送往医院治疗。这段经历给李学鹏留下了深刻的影响,使他对政治更加消极。
李学鹏于1963年加入工联,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他迅速晋升到党的领导层,并且被选举为上海市政协委员。1979年,他担任过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副主任。1985年,他在全国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中被选举。在1998年的全国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选举中,李学鹏再次获得了推荐。他还曾经出任过上海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然而,这些信息并不能代表李学鹏的整个政治生涯,他在后来的发展中可能遇到了更多的挑战和成功。他的政治生涯是一个复杂多样的过程,需要进一步研究才能得出更准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