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二年(公元648年),贞观之治的高峰期,唐太宗下诏要求各地官员报告人民生活的情况。这时全国上下一片欣欣向荣。大宝六年(653年)五月,太宗派使者到各州郡去察访民情,将他们遇到的情况详细写在奏折中。后来这件事就被称为“于大宝体恤”。这一举措不仅让唐朝百姓有了感受到上级关心的机会,也使得官员们对民间疾苦更加了解。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广泛进行民情调查,标志着封建社会中中央政府开始注重人民生活问题的一大转变。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民生产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唐太宗在贞观之治期间,对农民多次颁布政策。其中最主要的是免除农民的负担。他下令“减租两倍”,即使每年只能征收田地的一半税。同时还规定:“十里之间,一定给一口井,且有良田种。”这说明了他对农民生活极为关心。在他的统治期间,国家积累的大量财富基本上都用于减轻人民的负担和改善他们的生活,这也使得农民获得了宽裕的生活。
唐太宗为了保护百姓的利益,还特别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他在大宝六年(公元653年)颁布了《开皇令》,一共有二百多条法规。这不仅解决了农民生产中的困难,也给他们带来了许多利益。其中规定:州县官员“三岁”免税,军队征集的民夫,每次不能超过六日。这说明了唐太宗对农民生活的关心与重视。他还多次发布诏令,对农民进行鼓励和保护,他要求官员们“以宽为上”,帮助百姓脱离苦难。同时他又下令严惩那些伤害百姓利益的坏人。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使得唐朝社会稳定祥和,百姓生活舒适幸福。所以人们都称贞观之治的这一时期为“大同”、“大一统”;这也证明了太宗在治理国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因此,于大宝体恤与减租两倍等政策,可以说是唐太宗对民众的关怀之举。由于这一系列措施有效果,使得整个社会进入了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可以说,在这一时期,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这也使得唐朝的百姓生活得更加舒适和幸福。所以这段历史也是中国历史上对民众关怀之深的一次重要体现。这让我们看到,在封建社会中中央政府对人民生活问题的重视程度以及保护他们利益的决心,以及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官员们对百姓疾苦的感受,都是极为值得注意和讨论的历史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