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中国的
历史记载中,
于大宝是位著名的
大臣,在他主持的司法
案件中,有一起被认为是典型的误判案例。这起案件发生在西晋时期,是一个关于谋杀罪的案件。
案情是这样的:有一人在某地杀死了另一位人士,之后就躲起来了。由于没有直接证据和证人来指认凶手,所以这一案件被交由于大宝负责处理。
在处理这个案件时,由于缺乏确切的证据,于大宝犯了一条错误。他误以为当地一位叫做"颜"的人是凶手,这主要是因为他看到这
名人士与死者有过一些不愉快的往来。
然而后来才被
发现,实际上的凶手并不是颜,而是另一个人。这导致于大宝的一次误判,并且也让司法体系失去了对案件处理的完整性。